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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开发区警方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
【政公网】
栏目:山东政企信息
发表时间:2025-01-15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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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北京时间2025年1月15日(农历2024年12月16日),星期四讯:多人被处罚!开发区警方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发区公安分局
持续加强巡查防控
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进行集中打击查处
近期,多人违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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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2025年1月15日(农历2024年12月16日),星期四讯:多人被处罚!开发区警方严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为切实加强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开发区公安分局
持续加强巡查防控
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
进行集中打击查处
近期,多人违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立案或者处以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案例通报如下:
警示案例
案例1
2025年1月6日,开发区分局在港头陈大集查获涉嫌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海(男、24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开发区分局对王某海处以行政拘留,并收缴烟花爆竹25箱。
案例2
2025年1月11日,开发区分局在香江瑞城东侧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杨某友(男、52岁)、王某鑫(男、44岁)。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杨某友、王某鑫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
2025年1月12日,开发区分局在港头陈某电动车店门口处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贾某岩(男、40岁)。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贾某岩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
2025年1月11日,开发区分局在长新银座酒店门口武夷山路和珠江路路口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韩某阳(男、33岁)。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韩某阳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
2025年1月13日,开发区分局在维多利亚湾三期某商铺中查获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人王某(男、29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王某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对现场查获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
案例6
2025年1月13日,开发区分局在银沙滩景区海边的沙滩查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人刘某林(男、38岁)。根据《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开发区分局给予违法行为人刘某林罚款的行政处罚。
下面跟着小编了解一下
非法生产、经营、存储、运输
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NO.1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巨大的威胁,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
NO.2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质量没有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NO.3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大量堆放在狭小空间里的烟花爆竹,就好比是放着一颗随时都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爆炸也会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NO.4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开发区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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